您好:
我在武清區黃莊街道御湖莊園的名湖花苑項目買了一套房子,協議中約定了2021年10月30日交房,但在交房日前一周我收到了延期交付的通知,里面未提供準確交房日期,未提到賠償方式和金額,只提到是因為疫情原因造成工程延期。
打電話咨詢開發商工作人員,開發商工作人員態度極其冷漠,不給答復,一問三不知,或者直接掛電話,問及具體交房日期,只說讓業主等著,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,讓老百姓很寒心。
加之鴻坤地產近期資金方面負面消息不斷,這種無限期的延期,極有可能會爛尾,無法交付,這將給各位業主生活造成重創,民不聊生。
先前本人及同小區其他業主在政府網站上反饋過此問題,但黃莊街道辦的答復是———— “經調查,按照合同約定,新冠疫情屬不可抗力影響,沒有具體疫情規定時間,因房產企業復工與其他行業不同,受疫情影響人員返津隔離與材料運輸的限制,開發企業以最快的速度呈現,請您理解。 ”,此種模版式的回復,有何意義,民眾關心的問題沒有得到一絲有用的回復,再者疫情2020年4月疫情就已經結束,一直拿疫情說事,不就是在搪塞老百姓么,這種答復怎么能讓廣大群眾滿意?
此次再次就以下問題咨詢政府,請給出明確答復:
1、御湖莊園名湖花苑目前的工程進度如何,到底何時能交房,請務必給出一個明確的交付時間點?。?!
2、疫情作為不可抗力理由能否可以一直拖延交期而不交付?拿疫情說事兒長時間不交房是否合理合法?
3、拿疫情原因延期交房而不給說法的開發商不少,政府部門如何維護廣大購房者的權益?
希望領導對以上問題本著公平公正、陽光透明的原則,給予逐個解答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