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的餐具檢出不合格 天津市武清區張唐家板面店被給予警告
據通告,在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中,天津市武清區張唐家板面店使用的餐具(抽樣單編號:NO:DC21120114113831270)被判定為不合格,大腸菌群項目不符GB14934-2016 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
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當事人于2021年12月4日自行清洗消毒的餐具,經天津市武清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測,該批餐具大腸菌群項目不符GB14934-2016 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,檢驗結論為不合格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和第五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,構成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違法行為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,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,給予警告處罰。武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3月3日對當事人送達了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(津武市監港罰〔2022〕17號)。
經排查,該公司使用的餐具抽檢不合格的原因是餐具擺放密集,導致消毒不徹底。
該公司收到不合格《檢驗報告》后,立即停止使用抽檢不合格的餐具,召集店長及店員開會分析不合格原因,制定清洗消毒工作流程,要求每餐收回的餐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,增加沖洗次數,所有餐具必須放入消毒柜消毒后方可使用,定期清洗室內環境設備及衛生死角,保持清潔。
經復查,該公司已整改完畢。
【來源:中國質量新聞網】
標簽:   天津市 武清區 張唐家板面店